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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****3 熱心網(wǎng)友我國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九條規(guī)定,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(xié)議處理;協(xié)議不成時,由人民法院根據(jù)財產的具體情況,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以及我國《婦女權益保障法》第四十八條也規(guī)定,夫妻共有的房屋,離婚時,分割住房由雙方協(xié)議解決;協(xié)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(jù)雙方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該原則是對男女平等原則的重要補充,它強調男女雙方享有平等分割財產權利的同時,適當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。父母的離異會給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帶來一些不利的影響,為了能使子女將來在一個較好的環(huán)境里成長,夫妻在分割財產時應根據(jù)子女的學習和生活需要,給撫養(yǎng)子女的一方多分些財產,以照顧子女的實際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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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屬于其父親對男方的贈與,如果未列明贈與其個人的,屬于贈與給夫妻雙方,女方可以主張分割,與結婚時間長短無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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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房產歸屬-結婚前老人為我購買樓房一套,房產證是我的名,現(xiàn)在如果我離婚這套房子是我自
答: 這套房子是自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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