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1個回答
-
約****0 熱心網友退房四步走:第一步:購房人通過掛號信、傳真或電話向開發(fā)商發(fā)出退房通知。第二步:督促開發(fā)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(xù)。第三步:督促開發(fā)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。第四步: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(xù)。至此,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,而在開發(fā)商退回全部房款后,購房人與開發(fā)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。此外,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,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,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,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(xù)等。所以,你可以對比一下你的情況,如果不屬于上述9種法定條件退房的情況,走訴訟程序,就會比較麻煩.
共 1 條
上一頁
1
下一頁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