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公開對外出售商鋪的.3-5層為開發(fā)商自已經營超市酒樓.6-12為>酒店)譔物業(yè)管理公司(開發(fā)商下的公司)就在一.二層大量占用公共面積
本人在2001年2月份在本市中心的大型商業(yè)中心二層買了一間商鋪(此商業(yè)中心共12>層,1-2層為購物中心,是公開對外出售商鋪的.3-5層為開發(fā)商自已經營超市酒樓.6-12為>酒店).購買此商鋪時,公共面積占建筑面積的40%.即我買的32.33平方,實用面積約只有>19平方.本人簦合同時,附了一張二層平面圖.當時本商鋪前面的通道和東面通道分別是>4.2米和8米.但二年前,譔物業(yè)管理公司(開發(fā)商下的公司)就在一.二層大量占用公共面積,通道由原來的8米縮短到現在的3米,4.2米縮短到現在的3米.請問:1。我可否針對這事去消費者委員會或房管局進行投拆??有沒有用? 2。如我到法院,去何陳述我的主張?>謝謝熱心的律師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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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****1 熱心網友你好,房未滿五年有些地方的政策是不允許交易出售的,現在房地產政策經常調整,建議你可以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咨詢,以獲得更加準確的答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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